监狱新监狱锅炉房建设、锅炉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1招标范围:锅炉房建设、锅炉设备采购安装、室外蒸汽管网与室内蒸汽管网安装等内容。
2.2工期: 日历天。
2.3质量要求:合格。
2.4质量保证期:2年(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合格、有效。
3.3设备授权要求:投标人须取得锅炉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含)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证书合格、有效,且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于2014年07月09日至2014年0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更多详情致电李小姐,电话:010-87508958-805;或QQ:981697746!